|
近年来,大田县通过“一严格两禁止三加强”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库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较好的完成坑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管护工作。
一“严格”。严格落实生态补偿制度,每年对保护地内的24619亩生态公益林,发放46.8万元生态补偿资金。两“禁止”。一是禁止一切在一级保护区内的林木采伐审批;二是禁止一切在一级保护区内的林地征占用审批,并取缔关停一级保护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三“加强”。一是加强造林力度,实施生态修复。通过营林措施进一步提高坑口水库周边森林质量,完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在水库周边的10个村完成造林13979亩,林分抚育11397亩,林分修复6546亩,封山育林5010亩,极大改善了库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增加护林设施,制订配套的护林公约,明确护林员的职责,切实做好保护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加强生物防治。采用白僵菌、森得保等无公害生物农药防治,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有害生物,有效发挥森防检疫测报、检疫、防治的作用。
(稿件来源:大田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