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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会 宗 旨
本会名称:厦门市大田商会
本会性质:本会由在厦门的大田籍或曾在大田学习、生活、工作过的人士在厦门投资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和企业高管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合作交流服务,为促进厦门和大田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贡献。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为在厦大田籍工商界人士搭建联系交流平台,团结协作,互通信息,优势互补,共谋发展,进一步繁荣两地经济。
(二)加强与厦门、大田两地之间的联系,协商各方关系,为会员创造良好的经营和发展环境。
(三)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和商品信息。开展各种形式的各行业协会、商会的横向活动,扩大交流,促进沟通。
(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为两地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为会员投资兴业提供服务。组织会员开展经贸活动,促进厦门与大田两地的经济技术交流。
(六)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回馈社会。
(七)办好本会的服务事业、经济实体,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考察活动。
(八)坚持“规范入会、民主办会、活动兴会、创新强会”的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增进会员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合作,使本会成为名符其实的“会员之家”。
(九) 承办厦门、大田两地政府和大田县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委托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