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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大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25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五组对大田县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7日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视整改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1.全面传导责任压力。大田县委把省委巡视工作作为对大田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全面检阅”,认真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几套班子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做到对照问题、逐项分解,细化措施、明确时限,主动认领、责任到人。县委书记主动承担起巡视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4月11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同时,亲自组织制定整改措施,亲自督促自觉认领整改任务,亲自协调巡视整改中的重大事项,对巡视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处级领导、科级领导直接约谈提醒32人次。

2.全速推动整改落实。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6类43个整改事项,建立6个专项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目标,由县委巡察办定期分析研判,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建立专门台账,集中管理,逐一编号,推行“三色办理”工作机制,按性质类别和轻重缓急标注“红橙蓝”三色标识,分别限15日、30日、45日办结。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党纪、政纪立案查处2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3.全程跟踪督查反馈。县委每周召开一次巡视整改情况反馈例会,按照“一周一报告一汇总”要求,加强对6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的统筹指导,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和办结销号制度,每周滚动更新一次整改台账,以呈阅件形式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倒逼整改工作落实。成立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实行“六查六不放过”督查办法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做到“一旬一督查一通报”,并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县处级领导和乡镇、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严肃问责,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目前,细化分解的4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1项,占任务数的95.3%。

4.全力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着手对现有的县委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共建立健全县委重大事项决策“九步工作法”、践行“四种形态”实施方案等10项县委的工作制度。突出选人用人、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行业,在抓好个性问题立整立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建章立制,注重收集提炼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升格为长效机制,共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用权行为“十不准”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十必须、十严禁”规定等10个重要方面工作纪律,着力在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

二、狠抓落实,切实将巡视整改视为一份重要责任担当改深改透

县委将省委县(市、区)巡视五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的氛围尚未形成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锻炼和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共开展集中学习会6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由县委常委带头上专题党课,受教育党员干部3200多人次,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行乡村干部“两述两评三公示”考核办法、“一提前四同步”非公党建工作法,对全县2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转化,并以县乡换届工作为抓手,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目前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切实发挥对各级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今年确定为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年,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员身份意识的意见》,开展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等督查指导。全面推行党员佩戴标识胸章亮明身份上岗制度,将佩戴对象范围从机关党员干部延伸扩大至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员干部,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积极发挥县委核心作用,制定出台《大田县推行“六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大田县推行“八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以县委常委会牵头抓总,其他县处级领导狠抓“一岗双责”,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县委书记熊旭明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责,敢于碰硬,抓班子、带队伍,层层压实责任,今年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8次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亲自协调过问反腐倡廉重大问题10次,督办协调重要案件5次;对县处级领导严格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自觉认领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每年到分管部门、挂钩乡镇亲自部署推动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3次。各处级领导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县委与18个乡(镇)党委和80个县直部门分别签订或颁发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由乡(镇)党委分别与273个农村基层党组织签订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三是对照“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执纪态势。借助周一早会、专题党课、中心组理论学习等,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层层传导压力,促使各乡镇、各部门形成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让党员领导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持续落实“六廉政谈话提醒机制,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92人次,其中科级干部34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0%。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和顶风违纪现象较为突出的乡镇、部门和单位,不仅严肃处理违纪人员,还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78件,同比增长300%,审结5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6人。比如,去年11月查处了县茶业局原局长陈昭云挪用公款案件,今年又查处了县水务公司原总经理肖世祥、原副董事长曾少杰等收受贿赂窝案。及时启动“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时任均溪镇党委书记肖宏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组织调整,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时任均溪镇纪委书记陈大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同时,对“一案双查”典型案件在全县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扎牢权力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决策落实工作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权力清单机制等工作制度,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出台党政主要领导用权行为“十不准”规定、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十不准”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严禁”规定,全面推行县管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全县科级干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查,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厉行干部选拔任用“四个方面八个坚持”守则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八个一律”规定,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杜绝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在全省率先设立县级巡察机构,突出“六巡六促”和“六大纪律 主要内容,开展日常巡察、综合巡察和专项巡察。今年来,重点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日常巡察,形成呈阅件3件,发现和移交公车私用、履职不力等违纪违规问题12个。对县水利局开展为期20天的综合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5个,移交问题线索5个,目前,经县纪委调查,已对县水利局水利股股长余明堂党纪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在矿产资源、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以权谋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一是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太华镇党委原书记魏祥强违规给前峰矿业公司减免承包金300万元及个人违反规定高利放贷获利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责成太华镇党委政府终止违规给前峰矿业公司减免承包金的协议,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追缴。对魏祥强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太华镇党委书记职务,收缴其违规放贷获利22.5万元。对反映县建材工业公司经理柳树明默许文江、琼口管理站超范围违规收费,造成煤炭税费流失1100多万元,及对文江、琼口管理站人员柳云峰、郑日前贪污受贿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及时启动“一案双查”,追究柳树明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曝光。同时,责成县建材工业公司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整改,追缴违规套收的经费,目前已追缴100万元。其余323.23万元,因公司财务困难,已由建材工业公司制定退缴计划,将分期追缴到位。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以投资和出借资金等方式,长期在房地产开发商或煤老板处高利放贷的问题进行核实,分别收缴县委调研员王福校、县政府副县长陈钦梅、县林业局局长叶宝生违规放贷不当获利2万元、5.1万元、22.55万元,合计29.65万元;并由县委书记对王福校、陈钦梅等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由县纪委书记对叶宝生等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做到抓早抓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从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起,进一步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建立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动月报告制度,完善了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做到“一人一表、一单位一汇总”,对个人自查自纠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后上报县委巡察办。今年来,共有785名科级干部每月报告了个人婚姻、领取津补贴、公车私用等10个方面的情况,18名科级干部主动报告了操办婚丧喜庆事项,提交情况说明2份,24名拟提拔副科级对象报告了家庭财产情况。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一方面持续加大《三明市公职人员参与金融活动“六个不准”的规定》、《大田县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十不准”》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宣传;另一方面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审查,加强与金融、税务、公安、房管所等部门单位的协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严,违反财经纪律多发的问题。

一是加大追缴力度。关于大田县昌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尚欠应急转贷资金800万元问题,已收回应急转贷资金512.43万元,剩余302.68万元(含利息15.11万元),经2016年5月13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7号),以该公司持有县信用联社股权1178万股中的302.68万股(截止2015年底每股价值1.72元)按每股1元抵偿给县国投公司,由县国投公司代为偿还该企业向县财政借用的应急转贷资金欠款,目前本金和利息计815.11万元已全部收回;关于仙廷大酒店有限公司向县政府贷款800万元至今仍未回收问题,县政府组建了仙廷大酒店资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实施方案制定、债务谈判、资金筹措、政策咨询四个工作小组,开展企业资产重组工作,目前重组方案已经制定,正在研究讨论之中,计划9月底前完成重组工作,重组后将督促仙廷大酒店及时归还该笔借款及利息。关于土地出让金欠缴的问题,至目前我县对6宗经营性用地和23宗工业用地中欠缴土地出让金的11宗用地进行追缴。已收缴9宗共计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4692.19万元,其中,收缴三明众鑫置业有限公司出让金4210万元、滞纳金95.1万元,收缴大田县水坑头机械加工厂出让金44万元、滞纳金9.604万元,收缴大田县双宏矿山机械厂出让金14.5万元、滞纳金0.578万元,收缴大田县玉鑫机械厂出让金57万元、滞纳金3.9165万元,收缴大田县弘石机械厂出让金21.5万元、滞纳金0.875万元,收缴大田县新佳机械厂滞纳金1.168万元,收缴大田县欣胜机械有限公司出让金45.29万元、滞纳金1.66万元,收缴大田县华诚物流有限公司出让金47万元,收缴范宜照竞拍的均溪镇红星村东鼓地块出让金140万元。解除合同1宗,即连福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地块(出让金1510万元)。还未缴清的1宗,即思源矿泉水公司地块(出让金97万元、违约金40.158万元),已向法院起诉进行追缴。对东方嘉园房地产项目容积率由1.97调整为2.36以下、未补征土地出让金的问题,该项目于2016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审核,已完成建筑面积最终审核,容积率为2.04,目前正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核算应补交土地出让金数额,待确定应补交的数额后将进行催缴,确保9月底前缴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二是认真整改纠正。对存在挤占挪用、“白条”入账、虚开发票、私存私放等问题的单位和乡镇,进行逐一自查自纠、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对一些部门因资金不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县财政局从2016年起将各单位年度文明单位奖、绩效奖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县水务公司对虚开发票的费用,由驾驶员全部退还财务;县委党校对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发放年度绩效奖、文明单位奖问题,已通过县财政局将2014年度绩效奖、文明单位奖追加到2016年预算予以拨付,归还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对存在培训班结业照、通讯录制作、购买矿泉水等小额费用使用非正式发票入账问题,已按规定及时补开正式发票予以整改纠正。县林业局、济阳乡、均溪镇、茶业局存在问题,主要系对方业主无法提供税务票据等原因,这4个单位已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进一步落实财经制度,切实加强财务  管理。

是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大田县财政资金管理“十必须”“十严禁”规定》,明确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十个规范要求和十个明令禁止行为。重新修订出台《关于设立大田县企业贷款风险应急基金的通知》,要求企业按规定提出申请后,由应急基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初审把关,凡符合条件的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银行和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借贷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通过后再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四是建立经营性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委员会制度,加大对新出让地块的把关,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土地出让金,防止新欠。同时,制定《大田县土地出让金征缴管理“五个一律”规定》,切实加强我县土地出让金征缴工作,明确对今后未及时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项目将采取相应的措施。

4.关于一些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操作,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开展排查清理。组织县发改、住建、审计、水利、城投公司等部门对有关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决纠正违规操作问题,确保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对大田县体育馆项目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增加投资问题,该项目已完成各分项工程审核工作,对原缺漏、新增部分由项目指挥部审核确认,并在此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目前所有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审计部门正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对县城投公司超付或提前支付福建六建集团360万元、福建金鼎建筑公司和大田县盛达公司171万元、福建省燕城建设公司240万元工程进度款问题,县城投公司对照工程进度及合同重新进行梳理,已如数扣回超付进度款771万元,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工程造价已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对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中途变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经调查,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于2010年完成竣工验收,A标、C标已完成结算审计,B标段正在审计结算中。对闽江上游尤溪流域(大田)段防洪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大田县水利局原局长肖世祥、水利局堤防处原主任陈长意进行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工程结算问题交由县审计结算中心审计,并制定出台了加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范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是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明确重大项目的审批程序,禁止“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出现。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前期立项、勘察、设计、预算、招标等工作,严禁故意编小估算和概算,规范项目审批。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对重大项目的计划下达、资金拨付、财务支出和工程实施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定《大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审批、招标、建设、审计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规范运行。制定《大田县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十严禁”规定》,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工作规范化。同时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收集整理、汇编成册,促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

5.关于对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制止不够有力,“边开采、边治理、边破坏”局面尚未完全扭转的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今年4月中旬至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矿山安全生产和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形成了高压态势,督促引导矿山企业按设计要求规范开采。至5月底,共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52次,完成了对全县138个在册矿山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148项,主要包括井下掘进巷道通风不良、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运行不正常、矿井防水治水措施不到位、采空区治理方案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露采工作面超高超陡等,现场责令立即停产整改19家,开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148项隐患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共组织开展非法违法采矿巡查1588次,未发现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同时,发现罗城采石场、东源煤矿有限公司、溪洋煤矿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未经复工审批擅自生产的违规生产行为,已当场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严格按程序申请复工。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采矿巡查打击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干部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和“当事人一律处理、单位一律通报、单位领导一律问责、企业一律整顿、损失一律追偿”的“四不放过”、“五个一律”原则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对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2015年6月6日和30日连续发生的两起透水事故的元山铁矿、后洋矿山已实施关闭,相关事故责任人均已处理到位,对31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针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大田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十必须、十严禁”规定》,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严格遵守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保障全县矿产资源开发规范有序。

四是加强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对全县矿山水土流失情况进行重新全面摸底。截止目前,全县矿山水土流失面积为3.4万亩,已治理2.67万亩,正在治理2618亩,剩余4967亩因企业正在生产等原因尚未进行治理。聘请了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对我县138个在册矿山编制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计划,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治理计划同步进行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切实做到“三同时”(即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全县矿山企业弃土弃渣排放情况进行摸排,发现10家矿山企业未按规定要求排放废弃物,均已督促整改到位。目前,全县138个在册矿山均按规范要求设置排土(矸)场和拦碴坝,并严格按设计规范排放废弃物。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大操大办婚宴、用公款印制挂历、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即时查处案件。2015年11月,县纪委对巡视期间反馈的广平镇党委原书记余启珠违规操办婚庆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并于2015年11月20日给予余启珠严重警告处分,县委于2015年11月23日免去其广平镇党委书记职务。2015年11月,县纪委对县公安局副政委邱道全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公安局党委于2016年2月22日给予邱道全告诫处理,并在全县公安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县公安局党委举一反三,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全面督查,杜绝公车私用。2016年4月,县水务公司已追回180本挂历费用计6300元;对少数发放给水库周边村民使用的作为宣传的挂历,不再向村民追缴。

二是盯紧时间节点。通过节前通知、节中督查、节后跟踪的方式,持续传导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压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针对“四风”隐身变种问题,以现场督查、调取监控录像等手段开展专项督查。今年来,下发节前纪律通知3份,开展专项督查3批次,检查11个单位、49辆公车,发现问题线索6个,查实问题3个。

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的、不收手不知止的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今年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处理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发出典型问题通报2期,公开曝光2起。

7.关于滥发津补贴名目多、数额大的问题。

一是及时整改纠正。对太华镇政府2014年以年度奖等名目发放津补贴110余万元问题,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其中有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公休应休未休补贴、信息考评奖励等可支出项目计91.17万元,账务科目纠错6.34万元,应清退13.05万元,已完成清退。太华镇党委政府还对2013年至2015年8月期间的财务列支情况进行自查,对不规范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目前全镇已清退55.18万元,其中时任镇党委书记刘玉江清退7.19万元,时任镇长郑一强清退5.32万元。对济阳乡政府2014年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40多万元的问题,乡班子成员带头清退,并积极动员其他干部自觉清退,至目前,违规发放的41.8万元加班费、值班费已完成清退,其中时任乡党委书记林芳庆清退2.97万元,乡长温如凤清退2.76万元。对县林业系统2014年6月违规给参加党代会的78位代表每人发放误餐补贴300元问题,县林业局已全部追回。县纪委书记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刘玉江、郑一强、林芳庆、温如凤、叶宝生等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对一些县直部门为了给干部职工发放文明奖、绩效奖,随意挤占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其中县科技局2013年挤占专项资金53万元问题,已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调整有关账目,将其中符合专项支出的18.5万元调账作为专项经费支出,由县财政另拨付34.5万元归还挤占的科技专项经费。县水利局2014年挤占72.56万元专项资金问题,主要是挤占以往年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干部职工2014年度文明单位奖、年终绩效考评奖、聘用人员工资及“三公”经费等开支,由县财政拨付70万元、县水利局筹集2.56万元,归还挤占的水利专项资金计72.56万元。

二是推动制度执行。对照省委县(市、区)巡视五组反馈意见,我县举一反三,查漏补缺,2015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规范津贴补贴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田委反腐办〔2015〕3号),今年4月下发《关于开展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督查工作的通知》(田工改办〔2016〕1号),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两轮清理,截止目前,21个乡镇及部门单位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48.55万元。同时,全县建立统一的财务报表月送审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于每月初将财务报表报送县财政局进行审核。进一步明确应休未休补贴、绩效奖、文明单位奖等项目发放的范围、对象和标准,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

三是强化监督审计。加大资金管理检查力度,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公务员局等部门开展财务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审计力度,将津补贴发放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纳入到每个审计项目的必审内容,重点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8.关于公款违规消费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是开展核查处理。对县财政局2013年6月以来购买茶叶、土特产、酒共160多万元问题,责成县财政局开展自查自纠并核查,清退违规开支的费用3.26万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财政局局长田勇进行诫勉谈话。对石牌镇政府购买茶叶、酒共36万余元问题,责成石牌镇政府开展自查自纠并核查,清退违规开支的费用15476元,对直接责任人石牌镇党政办主任范小军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石牌镇政府镇长、现任县供销社主任施正钻进行廉政谈话。对县水利局购买茶叶、酒共11万余元的问题,责成县水利局开展自查自纠并核查,清退违规开支的费用32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水利局局长田仁芳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健全制度规定。进一步修改《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对“三公”经费管理等事项予以重申明确,预防和遏制公款违规消费等现象发生。制定和完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管理和报销办法,规范会议用餐标准、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实行出差审批制度,规范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标准。同时,规范公务接待和食堂接待制度,实行食堂公务接待一客(批)一单,日清月结。完善单位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费用定量定额管理办法,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9.关于顶风超配、党政分设和擅设机构等问题。

一是调整消化顶风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结合今年乡镇换届人事调整,对2015年11月超配的5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所长,予以免去现任职务,调离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安排职务。

二是取消党政分设。县直科级单位不再分设党政正职,不再单独配备党委(党组、支部)系列的科级领导干部;将原与机关平行设置的各部门(系统)党委,包括党群系统党委、宣传系统党委、政府直属部门党委、发改系统党委、教育系统党委、经信系统党委、住建系统党委、交通局党委、农业系统党委、林业系统党委、水利局党委、市场监管局党委、非公经济组织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委等14个党委,调整为没有级别的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委职能,核销县编委原核定的各党委科级领导职数,不再单独配备党委科级领导,党委组成人员由县直机关党工委研究确定并负责管理。根据《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在部分县直单位设立党组,党组书记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副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按规定配备。

三是撤销擅设机构。撤销县矿业监督管理局机构,原任命的陈昌徐、柳树明、吴文课、林书锦4位同志的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县交通开发公司恢复为股级事业单位建制,不再按副科级高配,免去郑泽光同志县交通开发公司经理职务,调整到石牌超限运输检测站工作。

10.关于干部职工“吃空饷”、在编不在岗问题。

一是全面及时开展清理。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清理整治方案,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清理。全县65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中,截至目前有22人返岗上班,另外43人全部给予办理辞职、辞退或解聘手续。

二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返岗人员。对返岗人员全部进行纪律处分和批评教育,其中:降低岗位等级16人、记过处分1人、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效能告诫1人、批评教育1人。对返岗人员离岗期间违规领取的工资进行追缴,累计追缴金额2795051.24元,其中:对县人大副主任郑宜堆妻子郭建玲进行效能告诫,并追缴其不在岗期间领取的工资80368元;对县农业局主任科员高丽辉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办干部吴祖舜记过处分,并追缴其不在岗期间领取的工资;给予县水利局水电站干部陈承东(2013年8月已退休)批评教育,并追缴其不在岗期间领取的工资;给予济阳乡政府科员田有杖行政降级处分。

三是强化后续管理。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重新修订《大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对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正常上班人员实行单列管理,加强跟踪,严防个别人员以请病假为由“吃空饷”。今年以来,对75名病假人员全部进行重新甄别,其中病故2人、退休6人,病愈后返岗上班20人,其余47人已全部完成病假甄别手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将干部日常管理与纪律作风纳入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巡察内容,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今后凡出现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给予辞退或解聘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下发《大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整治责任追究办法》,凡发现有关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违规不究,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情形,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11.关于用人标准和干部政策规定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平时经常性考察,改变以往“重任时、轻平时”的做法,通过组织部长谈心谈话、平时工作检查、专项调研、效能督查、信访举报核查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干部平时廉政情况和工作表现,逐步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动态管理信息库,抓早抓小,掌握动态。深入干部任用时考察,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坚持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持干部德情“凡提必测”。在今年乡镇换届中,对243名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1名填报不实的拟提拔对象取消其提任资格,1名填报不实的科级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对新提名、继续提名的199名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未发现档案造假问题;对1名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科级领导干部予以就地转任非领导职务;认真核查群众来电、来信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经济等方面问题的信访件5件,对其中1名乡镇长因对违规给企业贷款担保和为企业减免税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不予以转任重要岗位。实行干部常态化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信息月报告制度和拟提任副科级干部考察对象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持续开展“一把手”任期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干部德情观察员队伍作用,及时掌握干部违规违纪处理等重要信息,全方位了解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方式,依托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表,严格“带病提拔”倒查问责,对干部选任的每个环节、每个事项进行复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问责。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及三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四类干部”“凡提必报”规定。在人事调配中,凡是需要报告的事项,在县委研究决定前,均事先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方进行研究。如在今年乡镇换届中,对1名处分期满拟新提名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和1名在职处级领导干部近亲属拟新提名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均提前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同时,注重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经常性沟通联系,做好工作衔接,及时掌握了解最新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四)省委县(市、区)巡视五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县(市、区)巡视五组共移交信访件155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业务内123件,业务范围外17件,重复件15件(业务内11件,业务外4件)。县纪委对信访件实行建账造册,分类办理,业务外的转由相关部门办理,业务内初信初访74件,由县纪委组织初核,共转立案11件2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诫勉谈话或廉政谈话13人。

三、坚持长效,切实让巡视整改形成一批重要刚性约束常管常严

省委县(市、区)巡视五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大田县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少数项目整改进度需进一步加快,统筹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不够,仍存有侥幸心理,顶风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上不够有力;四是在巡视整改中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在贯彻执行上尚未全面推开,在一些单位仍存于纸上、浮于面上等等。

下一步,大田县将在省委县(市、区)巡视五组的继续指导和帮助下,严格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作为,切实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动发展。

1.抓持续整改,推动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看整改前后对比,督促整改承诺兑现,杜绝临时敷衍、事后反复现象;对需要时间整改到位的,持续抓好跟踪督办,并长期列入县委“周一早会”的主要会议议程及重要汇报事项,直至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后方可取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具体方案,形成专项督查,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实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整治各级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巡视整改类似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抓源头防范,筑牢思想防线。从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并全面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111”模式,切实把压力责任传导到基层党组织一线。对涉案单位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并提交案件剖析报告和整改建议,防止类似违纪违法问题再次出现;对党纪轻处分干部,于每年初进行上门回访,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鼓励其解除顾虑、大胆工作。同时将此次巡视整改查处的案件情况和形成的规章制度列为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范畴,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3.抓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政主要领导用权行为“十不准”规定》,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议事决策层面,全面落实10项县委的长效工作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选人用人等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参会领导干部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对巡视整改中形成的10个重要方面纪律,深入抓好执行落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滥用权力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将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抓巡察工作,巩固整改成效。依托县委巡察机构,将巡视整改长效制度的落实情况列为县委巡察工作重要内容,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补充完善,并将巡察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作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主要依据。对巡视整改长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当年直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取消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222395;邮政邮箱: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县纪委收,邮编:366100;电子邮箱:dtjwbgs@163.com。

 

 

中共大田县委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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