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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断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绿化带鲜花绿树相映,道路上干净整洁有序,休闲区居民怡然自得……如今走进梅列区列西街道水榭新城小区,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幅优美宜居的和谐景象。

  建设和谐小区,打造宜居家园。水榭新城环境日趋优美宜居,正是得益于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市以建设和谐小区为目标,将物业服务事业发展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体系,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共148家物业服务公司取得资质,从业人员逾8300人。全市住宅小区556个,已对194个项目实施物业管理,管理面积约1101.35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在为业主创造整洁、有序、方便、舒适居住环境的同时,也为扩大就业、创建文明社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政策法规,夯实物业管理法制基础。我市高度重视政策制订工作,先后出台《三明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三明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关于规范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的指导意见》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对引导和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强化管理体制,实现物业管理协调发展。强化行业监督,一方面,以社区为主体依法组建了业委会203个,其中市本级95个,由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发挥了业委会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利用市长热线、新闻媒体、12345平台、数字城管的日常监督、舆论监督和巡查监督作用,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按照问题性质进行直接交办、限时督办、专人专办,有效解决了各类投诉。强化行业自律,组建了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依托协会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技能和服务水平。

  健全运行机制,推进物业管理基础保障。规范服务收费机制方面,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服务等级及收费服务标准由住建部门制定,并定期公布,

  有效保障了业主权益,约束前期物业规范经营。其中2016年6月公布执行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五级,每月按0.5元/平方米(多层住宅)至1.9元/平方米不等收费。落实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方面,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管理和谁受益、谁分摊的使用原则。仅2016年度,市区申请使用资金项目76个,累计划拨资金200多万元。

  开展创优达标,促进物业管理全面进步。建立信用评价,自2016年起,建立了物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和信用信息库,先后采集物业企业信用信息107条,取得信用等级企业70家。实施项目考评,开展了“物业管理年”活动,排名靠前的10家物业企业被评定为“重合同、守信用”物业企业。开展示范评选,先后创建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9个,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32个,发挥了标杆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李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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