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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工作水平,市人社局成立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三明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今年9月初至10月底,对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的管理与监督等5个方面,对照《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指标》内容进行逐项检查。目前,已根据检查情况形成《风险评估通知书》和检查情况通报。各县(市、区)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做到机构、人员设置规范,制度较健全,业务运行良好,基金管理基本到位,会计核算正确,信息管理基本安全。但仍有部分县(市、区)存在制度不完善、业务表单签字不全不规范、信息系统权限设置不完善、基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市人社局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并限期整改到位。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真抓实改。各县(市、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业务经办规程,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办理业务,规范管理,狠抓落实。二是以检查为契机,健全制度。各县(市、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经办风险管理,切实有效发挥内控检查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三是以整改为目标,做好迎检。各县(市、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要以高度责任感,对照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所有问题必须在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要认真组织学习政策汇编本、标准化手册等,结合实际,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省检查组临检前,要对照《社会保险经办风险检查评估表》进行分类整理迎接检查材料,并准备好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要以提高经办水平,创新内控机制为目标,着力提升基金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各项内控工作开展,促进我市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