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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人社〔2019〕72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至123元。调整提高后的养老金将于2019年4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全年预计为36.6万名60周岁以上待遇人员增发基础养老金2196万元。这是三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自2011年全面启动实施以来,第五次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是2018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来首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