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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罗鸣灶
本报讯
日前,市政协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通知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意见》颁布的重大意义。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广泛、深入地学习《意见》精神,通过认真组织学习,使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开拓进取的工作激情,努力调动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政协组织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做好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在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和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对照《意见》和省、市的学习贯彻要求,认真思考和落实政协提案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上下功夫,在提高提案质量、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在增强提案工作的活力与成效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政协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推动提案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通知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意见》精神,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意见》精神和省、市学习贯彻的要求,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大力宣传人民政协运用提案履职的有效做法,宣传各地各部门积极办理政协提案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本报记者 罗鸣灶)